“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志摩哥的雲淡風輕,新浪前執行副總裁、新浪網總編輯陳彤儼然深得其味。這不,近日他就演繹了一番“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分罰款”。報載,一向被視為“對外低調”的@老沉(陳彤),自22日在微博公開宣佈辭去新浪的任職引發外界矚目後,23日又因“退罰款”再度成為微博話題,有網絡媒體甚至透露,“新浪公司哭成一片。”
  印象中,罰款就像潑出去的水,斷然是沒有收回來的理。所以,從返還罰款這事上足以看出,新浪是一個很特麽牛逼的公司。其一,檔案管理嚴絲合縫,“2011年5月以來的罰款能全部退還”就源於多年的罰款記錄一絲不苟,且沒有被當成破爛給處理掉;其二,行事不按常理出牌。狗嘴裡吐肉包子,你沒見過吧?哼,新浪就吐了,不光吐了,還吐出了“蓮花”和頭條。插播一句,我對新浪一直挺尊重的。
  好了,嘮嗑繼續。這次被退還罰款感動的還有誰呢?除了若干編輯,還有新浪的高管,比如這則新聞的主人公@老沉,他也收回了自己被罰的3700大洋。這似乎成了新浪牛逼閃閃的又一證據,人家罰款是可以上高管的:罰款面前,人人平等。或許是被十八屆四中全會依法治國的消息刷屏了,我突然想起,法律面前,也是人人平等的。“法”與“罰”誰大?當然是法律。
  只是,理雖是這個理,現實卻讓人無奈。罰款不鳥法律,一個人玩自嗨的情況比比皆是。這不,前幾天去一商場買衫,就聽店員說了一碼事:近期生意冷淡,商場高管認為與店員精神渙散有關,決定整頓紀律,限定巡視員每天必須查到五個開小差者並罰款。查不到的話,就罰巡視員。還別不服氣,不服氣的話,滾蛋!於是,問題就來了,企業有權罰款嗎?
  法律我懂得不多,於是趕緊給某法院就職的兄弟打電話請教。兄弟告知,企業是沒有罰款權力的。公司罰款,那都屬於管理土辦法,於法無據。只有當員工違約,企業才能依據合約向其收取罰金。不懂行的我又復問,若單位內部協商且經眾人同意達成一致,是否可以收罰款?得到回答曰:罰款屬懲罰性條款,若要受法律支持,從權利對等法則來看,必須同時存在激勵性條文,否則無效。一剎那,我恍然大悟……
  如此看來,新浪返還罰款被贊人性化完全是公眾集體會錯了意、表錯了情,也捎帶揭了法律的短:企業私自罰款本就違法,罰款返還只不過是糾錯罷了,與人性化沒有半毛錢關係。若硬要打上人性的標簽無疑好滑稽。而在這背後,顯露的是法律常識的匱乏和法治意識的蒼白……如不補上這一課,罰款還會繼續,還罰款公眾依然會亂點贊的。 □墨攻  (原標題:[街談]還罰款被贊,揭了法律的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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