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圖:王雲濤
  目前執行西服的是基礎價的2倍,而發改委新的指導意見為基礎價的3倍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日印發《關於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要求在2015年底前,設市城市原則上要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票貼制度,第一、二、三級階梯水價按不低於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區應進一步加大價差。
  廣州市雖然已實施整合負債階梯水價,但第三階梯水價只設為第一階梯的兩倍。對此,廣州市物價部門相關負責人回應,將根據上級部門轉發意見,進一步完善廣州階梯水價。
  ■新整合負債快報記者 張亮
  發改委:水價級差不低於ARMANI1:1.5:3
  《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在2015年底前,設市城市原則上要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甚至具備實施條件的建制鎮也要積極推進。各地要按照不少於三級設置階梯水量,第一級水量原則上按覆蓋80%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水量確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級水量原則上按覆蓋95%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水量確定,體現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一、二、三級階梯水價按不低於1:1.5:3的比例安排,而缺水地區還應進一步加大價差。
  發改委表示,階梯水價主要目的是引導居民合理用水、節約用水,不是讓大家多掏水費。此外,《指導意見》還要求,各地實施居民階梯水價制度要充分考慮低收入家庭經濟承受能力,通過設定減免優惠水量或增加補貼等方式,確保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不因實施階梯水價而降低。
  廣州市:水價級差目前為1:1.5:2
  據瞭解,自2013年1月21日起,廣州市自來水公司供水範圍內已實施抄表到戶的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戶開始實施階梯水價收費,而階梯水價基本水價則早在2012年5月21日隨同新水價同步實施。目前,廣州的階梯水價分為三級,級差為1:1.5:2。
  用水人口為4人及以下的用水戶,每戶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含)以下的部分為第一級水量,按基本水價計收水費;每戶每月用水量27立方米(含)至34立方米(含)的部分為第二級水量,按基本水價的1.5倍計收水費;第三級水量基數為每戶每月用水量34立方米(不含)以上的,按基本水價的2倍計收水費。用水人口超過4人的,每增加一人,該戶各級水量基數每月相應增加6立方米。而住宅小區用戶共用用水設施公共用水量、公共用水分攤水量不計入居民用戶階梯計費的用水量中,執行第一級水價。
  目前廣州第一階梯水價為1.98元/立方米,第二階梯水價為2.97元/立方米,第三階梯水價為3.96元/立方米。如果改為指導意見的標準,廣州第三階梯水價則漲到5.94元/立方米。
  假設一個4人家庭,如果月用水達到40噸,按廣州現行標準,其應繳水費為1.98×26+2.97×8+3.96×6=99元。按《指導意見》的1:1.5:3計算,則為1.98×26+2.97×8+5.94×6=110.88元。兩者相差了11.88元。
  ■市物價局
  是否立即調價有待研究
  廣州實施階梯水價後,用水量明顯下降
  新快報訊 記者 張亮 報道 昨日,記者就國家發改委的《指導意見》採訪了廣州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對方表示目前還未收到上級部門轉發該文件,但廣州也在指導範圍之內。“廣州去年1月已經提前實施,主要差別在於第三階梯水價是基礎水價的2倍還是3倍。就目前實施的水價方案來看,廣州情況是比較良好的,用水量也明顯下降了。但如果省里有新政策,廣州市也肯定要跟進的。”
  該負責人進一步解釋:“國家發改委在《指導意見》最後還強調,已實施階梯水價的城鎮,要進一步完善。所以如果廣東省轉發並給予新的指導意見,我們也會根據實際情況完善階梯水價。至於是否立即調整、是否一步到3倍、是否要調整階梯用水量標準,是否在2015年底前調整等問題,還要具體進一步研究才能決定。”
  假設一戶四口之家每月用水40噸,而目前廣州第一階梯水價為1.98元/立方米。
  套用廣州當前標準公式1:1.5:2可得:1.98×26+2.97×8+3.96×6=99元
  套用《指導意見》公式1:1.5:3可得:1.98×26+2.97×8+5.94×6=110.88元
  也就是說,"新標準"差貴了11.88元。
  兩種階梯水價標準對比表
  水價級差第三階水價分級用水量
  廣州市1:1.5:23.96 元/立方米26 立方米、34 立方米
  《指導意見》1:1.5:35.94 元/立方米覆蓋80% 、95% 家庭用戶  (原標題:“第三階梯水價”廣州還要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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